因王長生留下的12間房屋和200000元錢屬於夫妻***有財產,所以王長生無權處分屬於劉芳的那部分財產,故遺囑無效。繼承結果為:張秀繼承2間房,約5.36萬元人名幣;王濤繼承2間房,約5.36萬元人民幣;王小玲繼承4間,約9.67萬元人民幣;王強繼承4間,約6.67萬元人民幣。
2、李某的個人遺產100萬和撫恤金50萬由張某、李某的父母、腹中的胎兒平分。每人分得37.5萬元人民幣。
3、該項專利應授予乙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