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最早是中國發明的。
公元前1100年,中國人已經使用傘,那時已經用傘表示身份。傘骨用竹或檀香木制成,上面覆以樹葉或羽毛做的傘面。公元12世紀英語才出現“傘”這個詞。亞洲相傳在戰國時代中國的能匠魯班的夫人發明第壹把傘的記載,是第壹種可以擋雨收揚折傘,其基本架構沿用到今。
現代洋傘的演變:
1928年,德國人Hans Haupt對拄著拐杖不便攜帶長柄傘發明了最初的伸縮傘,收縮後幾乎能放到口袋裏,所以也被稱為口袋傘。
1930年代,中國機械學家老焱若見到中國的油紙傘在下雨前後攜帶非常不便,又發出熏人的桐油味,便想出使用絲綢做傘面、鋼架可折疊的雨傘,傘柄可經縮短後放入手提包。樣品制成後,老焱若未能找到廠家生產,因為當時中國人民收入低,購買不起比直柄油紙傘價格高的折疊傘。後來,這種技術傳到中國上海,有少量產品上市,但很快因滯銷而停止生產。
1969年,美國俄亥俄州洛弗蘭德的Bradford E Phillips獲得了“折疊工作傘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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