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廈門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快引進、培養、集聚適應廈門經濟轉型升級、產業結構優化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帶動技能勞動者隊伍素質整體提高,特制定此引進政策。
法律依據:
《廈門人才引進細則及補貼詳情》
第壹條 指導思想。以服務廈門先進制造業(十三條產業鏈)、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為目標,以實施高技能人才“三個六”培養工程為抓手,緊緊抓住引進、培養崗位使用、激勵評價等環節,充分發揮企業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主體作用,重點引進壹批高技能拔尖人才,培養造就數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藝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隊伍。
第三條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崗位壹線,熟練掌握專門知識和技術,具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崗位技術人員。高技能拔尖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達到省、市行業領先水平,能夠滿足廈門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需要以及產業結構調整急需,由用人單位申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並滿足引進要求的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