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單位法人證明材料或申報人身份證明材料。
(二)專利權有效證明材料,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還需提供獨立的專利權評價報告,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供產品的實物照片,申報人發明創造的基本情況說明。
(三)申報專利實施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以及促進相關領域技術進步的證明材料。
(四)針對該專利采取的運用和保護措施說明。
(五)特殊產品的市場準入證明。
(六)其他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