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如下:
(1)向商標局申請專利;
(2)提交申請、說明書、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三)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
(四)發布公告;
(五)向商標局申請實質審查;
(6)經審查批準後,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2.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和權利要求書。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並且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的。必要時要有圖紙。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專利保護的範圍。
二、申請專利需要什麽條件?
1.主體資格。即申請人是專利權人或其授權人;
2.材料齊全;
3.時機成熟了。即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專利局申請實質審查;
4.對象是合格的。即專利應該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