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壹點要註意:對結構的描述要充分具體,以看完說明書就能照著做出產品為標準。
至於可不可以申請下來是另外壹回事,這種結構改造的專利要麽作為發明申請,要麽作為實用新型申請。通俗壹點的說,我國的發明審查程序對申請的技術內容的創新要求很嚴格,如果審查認為沒有創新就申請不下來。此外,實用新型不審查創新,只要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充分具體,是可實現的,就能申請下來,但是申請下來之後在訴訟案件中可能會因為不具備創新被無效。當然,通過對目前市場的把握和壹定程度的專利檢索就可以在申請前自己把握住是否具備創新。
按這個思路,樓主再想想是否需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