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應經全體專利申請人同意。
3.專利申請人之壹為北京市行政轄區內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北京市個人。
4.專利申請的技術領域需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2017)(局令第76號)第三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