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正書的內容包括“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申請人”,收到補正通知書的年月日及第幾次補正,和發文序號等。
補正書用於在文件提交後自己發現錯誤而進行更正請求,或用於回復審查員發的審批通知。電子申請的請求書內容需要補正的,審查員應當要求申請人僅針對缺陷部分提交補正書或者陳述意見,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請求書替換頁。?
補正通知書的“補正前”內可以不填寫內容,在“補正後”填寫“詳見修改替換頁”。如果提交的是電子申請,不能提交修改參照頁,可以增加壹個“意見陳述書”,然後在意見陳述中寫明是如何修改的,便於審查員審查。
如果補正內容比較多,可直接引用補正前或補正後的權利要求書的前後部分文字,其中間文字可采用省略號。“原文件標出增加、替換、刪除”可以采用修訂方式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