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審請求人延期答復;
2.優先審查請求獲得同意後,無效宣告請求人補充證據和理由;
3.優先審查請求獲得同意後,專利權人以刪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權利要求書;
4.專利復審或者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被中止;
5.案件審理依賴於其他案件的審查結論;
6.疑難案件,並經專利復審委員會主任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