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托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托受益權是信托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托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托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托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托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托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托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托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托人違反信托的處分權、受托人的解任權。信托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征:其壹,信托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托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托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托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托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