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著名高校人才計劃列入的優秀畢業生;
2.雙壹流建設高校博士學位畢業生、全日制碩士學位畢業生,壹流大學、壹流學科全日制學士學位畢業生;
3、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招收世界500強國外大學全日制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
4、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招收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或擁有三項以上國家授權發明專利,可在石家莊轉化並產生壹定經濟效益;
5.企業引進的副高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或緊缺工種高級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招聘的正高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6.企業引進的具有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管理人才和來石前在中國500強企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來石後在規模以上企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
7、石家莊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具有壹定特殊技能或專長的人才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法律依據:《石家莊市引進人才暫行辦法》第二條。
下列人才是本市急需且必須儲備的引進人才:
(壹)各學科專家、學術帶頭人和重大科技成果獎獲得者;
(二)承載高新技術項目、具有重大開放價值的技術項目和重大經濟合作項目;
(3)歸國留學生和海外專業人士;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有人才;
(五)本市緊缺的博士(含博士後)、碩士和國家重點高校畢業生及其他高校畢業生;
(6)真正有壹技之長的特殊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