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官司贏不贏,跟妳自己申請的實用新型沒有關系,至於勝算多大,妳還要做些工作才能確定,比如:確認妳的產品確實跟他的專利權利要求的技術方案壹樣?另外,話如果他確實到法院告妳了,收到傳票也別太急,這又不是告妳殺人,妳可以到專利復審委員會去提起無效,但事先妳要找到無效的理由。。實用新型的專利權利沒有經過實質審查,權利被無效也是非常有可能的,至於具體操作,建議妳找個代理吧;2.通知書就是表明妳的申請受理了,授不授權跟官司無關,只要妳的申請符合初審的要求就可以拿到,但是拿到了的話,別人的跟妳壹樣的專利比妳在先,妳就算拿到證書,實質作用也沒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