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實用新型專利每年都要交年費。專利權人應按照限定交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實用新型專利具體年費從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元,從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元,從第6年至第8年每年1200元,從第9年至第10年每年2000元,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專利局發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限內交納,以後的年費應當在前2年度期滿前壹個月內預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