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第三條以專利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第十二條專利權質押登記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登記簿上予以登記,並向當事人發送《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質權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