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國家認為實用藝術品和工業設計沒有區別,甚至把兩者結合起來,稱之為“工業藝術品”。比如奧地利版權法中的壹些國家,認為工業品外觀設計只是實用藝術品的壹部分。
實用藝術品可以是手工制品,也可以是手工制品作為裝飾品,還可以是大規模工業生產的產品的桌子設計。只有在後壹種情況下,它們才能被稱為工業設計。
擴展數據:
實用藝術作品的特征
實用藝術品不同於外觀設計,外觀設計的立法目的是通過產品外觀吸引消費者,從而達到專利法促進外觀設計產品銷售,促進經濟生產和社會進步的立法目的。
實用藝術品之所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主要在於其審美價值,是人們可以欣賞的。同時,根據作者權利體系理論,體現了作者思想人格的個性化表達。實用藝術作品版權保護的基礎必須是其審美部分和實用部分可以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