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紀,偉大的科學家萊昂納多·達·芬奇想象出了壹種可以自動行駛的交通工具,並留下了設計圖。這是壹輛由發條驅動的汽車。1649年,德國鐘表匠漢斯·何求按照設計圖試著制造了壹輛汽車,時速達到了1.5公裏。
因為軍事需要,法國路易十四時期的陸軍炮兵上尉尼古拉·約瑟夫·欽約(1725 ~ 1804)奉命研制牽引火炮的動力牽引車。1769年,他在巴黎兵工廠制造了壹號車,但無法啟動,試制失敗。5月,1771,比1號車大的2號車做出來了。雖然還不太理想,但它可以乘坐四人,時速可達9.5公裏,是歷史上第壹輛不依靠風力、畜力等外力,使用蒸汽動力的汽車。這是壹輛木制三輪車,長7.2米,寬2.3米。壹個0.05立方米的大鍋爐懸掛在前輪前方的特制架子上,產生的蒸汽被送入前輪上方左右垂直懸掛的汽缸,帶動兩個活塞轉動前輪,成為歷史上第壹輛“自動汽車”。
由於鍋爐和兩個氣缸安裝在搖擺前輪的前方和上方,行駛極不穩定,而且沒有冷凝器,每隔15分鐘就要停車加水,非常麻煩。另外,沒有剎車,非常危險。結果,它在試運行中與墻壁相撞,造成事故。1789年,拿破侖壹世下令對該車進行改進,1801年,該車被送往巴黎法國國立理工學院博物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