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專利法第二十條所稱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是指在中國完成的具有技術方案實質性內容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20265438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