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費:實質審查費的繳納期限為自申請日起三年內(有優先權要求的,以最早的優先權日為準)。
3.審查費:審查費的繳納期限為申請人收到專利局駁回申請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
4.描述項目變更費等。:說明書項目變更費、專利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的繳納期限為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
5.恢復權利的請求費:該費用的繳納期限為當事人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確認權利喪失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
6.延長期限請求費:申請人請求延長專利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提交延長期限請求書,並在原期限屆滿前繳納費用。
7.專利登記費、授權年度年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上述費用的繳納期限為申請人收到專利局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
8.年費:被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專利局發出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繳納,以後的年費應當在前壹年度期滿前繳納。繳費期限屆滿日為當年申請日的對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