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在北京。我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職責,這標誌著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司法體制改革邁出重要壹步。
新成立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坐落於北京市海澱區彰化路18號,內設4個審判庭,技術調查室和法警隊,2個司法輔助機構以及1個綜合行政機構。集中管轄原由北京市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壹是推動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需要;二是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需要;三是提高知識產權審批水平的需要。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審級與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相同。知識產權法院設立後,主要審理各類專利以及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顧審理其他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根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十五條 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金融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