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首先在其他《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成員國提出的外觀設計申請,在美國享有 6 個月的優先權,即國際優先權。申請人首先在美國提出了壹項專利的申請後,可以在壹年內提出新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並且享有在先專利申請的申請日,並不會喪失該申請的新穎性,即美國國內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