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的主流商業模式(百度的競價排名,谷歌的AdWords)都是在搜索結果頁面投放廣告,通過用戶的點擊量向廣告主收費。這個模型是由比爾·格羅斯首先提出的。他在1998年6月創辦了GoTo公司(後於2006年9月更名為Overture 5438+0),實施了這壹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並申請了專利。這種模式有兩個特點,壹個是點擊付費,用戶不點擊廣告主不用付費。第二種是競價排名,根據廣告主支付的金額對結果進行排名。2001,10,Google推出AdWords,同樣采用點擊付費和競價的方式。2002年,Overture起訴谷歌專利侵權。2004年8月,雅虎!(雅虎!2003年7月收購Overture並達成和解,向後者支付270萬股普通股(不到3億美元)作為和解費。
AdSense是Google在2003年推出的壹種新的廣告方式。AdSense使各種規模的第三方網絡出版商能夠進入谷歌龐大的廣告客戶網絡。谷歌在這些第三方網頁上放置與網頁內容相關的廣告,當訪問者點擊這些廣告時,網絡出版商就可以獲得收入。AdSense在blogger中非常受歡迎。同時,谷歌擅自刪除了壹些賬號,引起了壹些人的不滿。其他搜索引擎也推出了類似的廣告方式。雅虎的廣告方式有YPN(雅虎出版商網絡)、YPN;除了在網頁上顯示內容相關的廣告,還可以在RSS上顯示內容相關的廣告;訂閱顯示廣告。微軟的廣告計劃叫做AdCenter。百度也推出了主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