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所有PCT申請都可以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嗎?

所有PCT申請都可以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嗎?

凡是確定了國際申請日的國際申請,只要指定了中國,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二條的規定,專利局應當承認該申請有正規的國家申請的效力。對於聲稱進入國家階段的國際申請,在國際階段中,國際局曾經向專利局傳送了“撤回國際申請”(PCT/IB/307表) 或“國際申請被認為撤回” (PCT/IB/325表) 通知的,或者傳送了該國際申請對中國“撤回指定” (PCT/IB/307表) 的,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五條第壹款第(壹) 項的規定,該國際申請在中國的效力終止,專利局會發出國際申請不能進入中國國家階段通知書,通知申請人該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不予接受。  國際申請在規定的期限內選定中國,並且該選定直至進入國家階段時仍然有效的,應當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三條規定的期限內辦理進入國家階段手續。  是否選定中國應當以國際局傳送的“選定通知書”(PCT/IB/331表) 為依據。在國際局傳送“選定通知書” 之後,又傳送“撤回要求書或者選定通知書”(PCT/IB/339表) 或者“要求書被認為未提交或者選定被認為未作出通知書”(PCT/IB/350表),並且上述通知書涉及到撤回選定或選定被認為未作出的,如果標明的國家有“CN”,則該國際申請對中國的選定無效。

  • 上一篇:蘇州誠名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北京清科創益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