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標準後,應付工資及福利費,包括支付給職工的社保,全部並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可設置壹級科目“應付職工薪酬”,下設“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等明細科目。
2.新準則要求將“其他應付款”納入“應交稅金”進行核算,可設置壹級科目“應交稅金”,包括“應交營業稅”、“應交企業所得稅”、“應交房產稅”、“應交印花稅”及各種附加明細科目;
3.權益類科目,除了上面老師說的“實收資本”,另壹個“本年利潤”是建賬時必須設置的科目,還設置了壹級科目“利潤分配”,由明細科目“未分配利潤”和公益金提取金額組成(如果妳老板想提的話);
4.損益科目,除了上面老師提到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等科目必須設置。
當然,以上是在會計記錄完整的前提下設定的,而且是稅務局能看到的賬。
向同行學習,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