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獲獎項目,根據《泰州市企業科技創新積分管理辦法》(泰政發〔2020〕15號),獲得市專利金獎的企業每項積10分,獲得市專利優秀獎的企業每項積5分,按照相應規定兌現獎勵;
(二)非企業獲獎項目,根據《市政府印發關於打造區域產業科技創新高地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發〔2017〕142號),獲得市專利金獎的每項獎金5萬元,獲得市專利優秀獎的每項獎金2萬元;
(三)獲得市專利發明人獎每項獎金2萬元,市專利發明人獎獎勵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