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審查員根據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進行分類,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給出大類和小類號。
二、分類的依據
外觀設計分類應當以申請人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產品為依據。為保證分類的準確性,申請人應當提供產品類別及其所屬領域等信息。記載在請求書中的 “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名稱”及簡要說明中寫明的“所屬領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場所”等信息可以對圖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產品的類別起解釋或限定作用,可以作為分類的依據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