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得以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點劃線等線條表達外觀設計形狀;
3. 不得使用鉛筆、蠟筆、圓珠筆繪制,也不得使用藍圖、草圖、油印件;
4. 圖片分辨率應當滿足清晰的要求;
5. 圖片中的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並不得塗改;
6. 輪廓線應當采用粗實線,線條寬度不得小於0.4毫米;
7. 圖片大小不得小於3厘米 × 8厘米,並不得大於15厘米 × 22厘米;
8. 應當保證圖形縮小到三分之二時產品外輪廓的各個細節仍能清晰可辨;
9. 各視圖的比例應當壹致,且投影關系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