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利技術可以出售。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可以將技術的相關的權利讓與他人,轉讓需訂立書面的合同。合同可以約定使用技術秘密的範圍,但是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