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高校科研人員對工業化過程存在壹定的認知隔閡。很多高校科研人員並不清楚技術進入工廠前,需要先經過可行性研究分析和制作工藝包的過程,也不知道具有“實用潛力”的實驗室科研成果,需要經過工業化論證,判斷其具有“實用價值”後,才能夠進入大規模商業化生產階段。
其三,高校專利技術與企業需求不匹配。專利技術與企業需求對接不上,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壹種是高校專利技術僅僅是“具有實用潛力”的實驗室成果,而非企業拿來可用的、具有“實用價值”的工藝方案;另壹種是高校的專利技術具有“實用價值”,企業拿來可用,但是相互之間缺少信息交流渠道。
其四,缺乏標準化和專業化的專利價值評估與質押融資服務人才和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