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十四章中我們提出的企業行為模型不能正確地描述微軟的經營決策。在那壹章中,我們分析了競爭市場,在競爭市場上有許多企業提供基本相同的產品,因此,每壹個企業對它得到的價格沒有什麽影響。與此相比,像微軟這樣的壟斷者沒有接近的競爭者,因此,可以影響它的產品的市場價格。競爭企業是價格接受者,而壟斷企業是價格制定者。
在本章中,我們考察這種市場勢力的含義。我們將說明,市場勢力改變了企業價格與其成本之間的關系。競爭企業把其產品的價格作為既定的,並選擇供給量,以使價格等於邊際成本。與此相比,壟斷者收取的價格大於邊際成本。這個結果在微軟視窗軟件的情況下顯然是正確的。視窗軟件的邊際成本——微軟把它的程序復印到另壹張磁盤上所引起的額外成本——只有幾美元。視窗軟件的市場價格是其邊際成本的許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