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壹下下面的法條
第十壹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因此,壹般來說,未成年還是需要監護人簽字的,起碼需要他提供壹些申請費用吧!其次,如果不讓監護人簽字,也沒有什麽問題,因為專利申請是采取授權後有效,那麽申請專利並不妨害別人的權利,從這個角度講,有壹定民事能力,知道自己在幹什麽的,我認為都可以自己申請專利的。
結論:從法理上講,不需要監護人簽字,但是實行的時候,需要監護人提供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還有申請專利最好還是家人比較支持,而且也能提供壹些意見。
妳若是不想讓監護人簽字,可以直接提交申請,最多被知識產權局退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