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第壹部《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是1985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壹條 為了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鼓勵發明創造,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第三條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對符合本法規定的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權。
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