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即專利權自授權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均不算侵權。但是如果是發明專利,且在授權前已經公開,則在公開日至授權日之間有壹個臨時保護,在此期間發生的侵權行為,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合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