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補正材料:
申請人在收到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後,應當在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陳述意見。申請人對專利申請進行補正的,應當提交補正書和相應修改文件替換頁。申請文件的修改替換頁應當壹式兩份,其他文件只需提交壹份。對申請文件的修改,應當針對通知書指出的缺陷進行修改。修改的內容不得超出申請日提交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
關於著錄項目變更(專利還沒有授權,只能變更申請人):
1、提交《著錄項目變更請求書》
2、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變更申請人為200元,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
3、著錄項目變更申請人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