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建議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匯編的專利許可合同文本。如使用其他合同文本,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文本可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或本網站下載)。
2.申請註冊時,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備案申請表;
(二)合同副本;
(三)專利證書或者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復印件;
(四)轉讓方的身份證明;
(五)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