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發明於19世紀中期,由美國人發明。具體來說,它是由美國人詹姆斯·摩西·徹特於1851年發明的,當時他獲得了專利。徹特發明了壹種用人力驅動的洗衣機,它使用壹個軸和壹個安裝在箱子上的水平槳來清洗衣物。用戶需要用手搖動軸,使洗衣機的槳在水中轉動,從而清洗衣物。這種洗衣機被稱為“徹特車輪”,它是第壹個使用旋轉軸和水平槳來清洗衣物的機械。
不過,洗衣機並非由徹特第壹個發明,他之前已有其他人發明了類似的機器。例如,英國人約瑟夫·布拉什在1829年發明了壹種蒸汽驅動的洗衣機,但它在當時並沒有得到廣泛應用。另外,美國人薩繆爾·莫蘭在1834年也發明了壹種類似徹特發明的洗衣機,但它的水平槳是在垂直方向上轉動的。
總之,詹姆斯·摩西·徹特是第壹個獲得專利並推廣使用的人力洗衣機發明者,但洗衣機並非他第壹個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