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應該先申請專利,先發表文章的話通過率就降低了。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
(壹)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註: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是指國際展覽會公約規定的由國際展覽局註冊或者認可的國際展覽會。
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技術會議。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證明文件。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則可以,否則,會影響該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專利權很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