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學積分獲取方法:
壹、得分方法:
1、居住證:居住時限每滿1年積10分,最高可計120分,居住證暫住證未按要求續期的斷開時間不計算,其余有效居住證暫住證時間可連續計算,斷開之前之後累計的時間滿1年都可以加分。
2、房產情況: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親屬擁有合法房產,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積1分,擁有多個房產證明的,按各產權面積相加的總面積計算積分,最高可計144分。提供房產完稅材料的各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在自主加分指標項中另外再設加分。此項加分僅限於積分入學和積分入戶,積分入住則為否決性指標。
二、積分入學簡介:
1、積分入學指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進壹步推動公***服務均等化。積分入學由個人提出申請,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統壹受理,審核,計分,各鎮區相關部門,機構負責對存在疑問的資料進行復審,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有投訴資料的審查。
2、申請方法是到所在鎮區的流管辦辦理積分入學排名申請即可,可以積分的證件有學歷證書,社保證明,居住證,技術資格證,專利證書等,小孩需要出生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