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題目名稱和限定內容與圖形用戶界面的布局或設計有關,則屬於人的設計思維,不受自然規律的約束,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對象。
2.如果主題名稱涉及壹個圖形用戶界面,但其有限的內容能夠反映圖形用戶界面的動態生成過程,或者能夠反映用戶界面中控件、菜單、窗口和顯示的交互控制或處理,則有必要修改其主題名稱,使其適應要保護的實際內容。在這種情況下,其可專利性不會因為其主題名稱涉及圖形用戶界面而被否定。
3.如果題目名稱和限定內容能夠反映圖形用戶界面的動態生成過程,或者能夠反映用戶界面中控件、菜單、窗口和顯示器的交互控制或處理,並且這種處理過程是根據自然規律解決特定問題,則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