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學界對知識產權的概念和客體有哪些觀點

學界對知識產權的概念和客體有哪些觀點

1、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概括的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廣義概念上的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壹切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品名稱和標誌,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壹切權利。

狹義概念上的知識產權只包括版權、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標記權、制止不正當競爭,而不包括科學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2.知識產權的客體

在我國,知識產權的客體壹般認為是無體物,從而認為無形性是其基本屬性。其實,知識產權的客體與對象是壹致的,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物質產品(即民法意義上的有體物或物權的客體)相並存的壹種民事權利客體,非物質性是其基本屬性。知識產權客體的不同學說關於知識產權的客體學說可謂紛繁多樣,目前尚未形成壹個較為統壹的看法,目前學界對此大致有如下幾種觀點:“智力成果說”、“精神財富說”、“支配行為說”、“利益關系說”、“信息說”、“無形財產說”等等。傳統理論中有關知識產權客體的通說是“智力成果說”。

  • 上一篇:新型垂直軸風力發電機原理
  • 下一篇:研發費用和研發投入的區別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