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推薦人應從事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工程科學的研究工作。被推薦人年齡(按增選年度6月30日滿周歲計算,下同)壹般不超過65周歲。
3.有作品在國際知名學術期刊上收錄並引起壹定反響,也有不少國內作品和文章在壹流期刊上發表。
4、成果對生產生活有指導意義,而不僅僅是項目研究、技術突破。
院士候選人推薦方式:
1,院士直接推薦候選人。每次增選,每位院士推薦不超過2名候選人;由3名及以上院士推薦有效。本款僅適用於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以及居住在其他國家的中國學者和專家的推薦。
2、國內有關科學技術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中國科協所屬學會,按建制推薦人選。這些候選人必須經過其主管部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初選。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院士增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