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發明人可以變更。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因漏填或者錯填發明人而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全體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文件。
(1)因發明人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錯填發明人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全體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文件。
(3)因發明人資格糾紛提出變更請求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字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