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裏面有壹個寬限期的規定的
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
(壹) 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壹) 項所稱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是指國際展覽會公約規定的在國際展覽局註冊或者由其認可的國際展覽會。
實踐中,如果妳沒辦法取得展覽會證明,或者妳參加的展會不是規定要求的,出於保護技術考慮,妳還是直接申請吧,因為別人想要以展會公開來無效妳的專利,也是需要出具嚴密的司法證據來證明妳確實在申請前已經公開展覽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