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思考就容易明白,專利必須具備三性之壹的實用性,就是說該技術方法必須具備對社會有用,才有可能通過專利申請。專利產品目的就是為了促進社會進步。不排斥被使用。換言之,比如a有壹項專利技術,b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該技術或方法存在很多弊端,b提出許多改進方案,此時,b是可以帶著自己的改進方案,申請專利的。就是a技術+b技術=新技術(這其實就是實用新型在某種情況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