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既享有外國優先權,又享有本國優先權,均為12個月(自在外/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2)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既享有外國優先權,又享有本國優先權,均為6個月(自在外/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其中,本國優先權為2021年新增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