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的規定,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公民必須擔負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光榮義務;兵役制度是中國軍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是關於參軍、服役及退役等各種制度的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實行義務兵與誌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
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經過登記,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根據兵役法,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法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