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各學科不同的要求,碩士研究生畢業申請學位對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如下:
碩士學位: 基礎研究 :申請人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至少發表壹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第壹作者,導師排名不計)。
壹、 應用研究 :申請人應滿足下列條件之壹:
1、在國內檢索期刊上至少發表壹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第壹作者),或在全國學術會議論文集上至少發表壹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第壹作者)。
2、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至少發表壹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第壹作者,導師排名不計)或至少有壹項申請專利的證明或至少有壹項經過鑒定、驗收的科研成果。
二、管 理 : 申請人至少在國內學術刊物上發表壹篇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第壹作者)。
三、說明:
1、申請學位者必須以第壹署名單位發表論文。
2、申請碩士學位的論文要以大學學報編寫的《投稿指南》為準。
3、在統計國內核心刊物時,在SCI、EI索引源刊物上發表壹篇論文(排序二、三名),可視為壹篇國內核心刊物(第壹作者)。
4、為鼓勵學科間的交叉、滲透,在非本專業類的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與在本專業類的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同等看待。 5、碩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要求由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