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毫無疑問,是的,妳可以進行生產。現在市場更新得這麽快,如果妳要等到授權證書發下來再去生產產品,必然得不償失,妳只需要知道世面上其他大公司是怎麽做的就行了:他們都是專利申請壹遞交以後馬上開始生產或發布產品的。
二、專利尚未授權就開始生產產品,如何對該產品進行保護?
答復:國家在制訂專利法的時候早就考慮到了這個問題,不可能會沒有保護的。
1、如果妳當初遞交的是實用新型申請,那麽簡單,實用新型授權很快的(而且也很容易得到授權),只需要幾個月時間,妳生產產品的過程可能也需要壹段時間吧,說不定在妳邊生產產品的時候專利已經得到授權了呢,那還有什麽好怕的。
2、假設妳當初遞交的是發明申請。由於發明申請的授權周期比較長,壹般都要兩三年,所以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專利法第十三條特別規定了發明專利的臨時保護: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仔細揣摩這句話,它的意思是說:就算我專利還沒授權,但是妳還是要給錢我的。但是註意是“可以要求”幾個字眼,對應的就是說侵權人也“可以拒絕”妳的要求,那麽這種情況下就只能等專利得到授權了,授權之後再光明正大的拿專利去告他。同理可以參考國內壹些大公司的做法,他們通常會故意放任別人去生產他們的未授權產品,等到專利授權並且侵權公司達到壹定經營規模後再壹舉拿下,業內稱這種做法為:養肥後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