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有這些變化,妳發現了嗎
壹、增加
新增印花稅扣繳義務人規定: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二、取消
01、取消尾數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印花稅時不用四舍五入,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
02、對權利許可證、營業賬簿的其他賬簿取消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
三、降低
01、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印花稅稅率由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02、產權轉移書據中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印花稅稅率由萬分之五減低為萬分之三。
03、營業賬簿中的資金賬簿印花稅稅率由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
四、明確
01、明確納稅期限
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02、明確納稅地點
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03、明確印花稅計稅依據不包含列明增值稅金額
納稅人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若納稅人簽訂的合同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含稅金額全額計繳印花稅。
04、明確金額不定合同的印花稅計稅依據
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壹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