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何規定?

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何規定?

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何規定?

1、用人單位的權利的主要有:

①錄用職工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需要擇優錄用職工,可以自主決定招工的時間、條件、數量、用工形式等。

②勞動組織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按國家規定和實際需要確定機構、編制和任職(上崗)資格條件;有權任免、聘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職工進行內部調配和勞動組合,並對職工的勞動實施指揮相監督。

③勞動報酬分配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按國家規定確定工資分配辦法,自主決定晉級增薪、降級減薪的條件和時間等。

④勞動紀律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制定和實施勞動紀律;有權決定對職工的獎懲。

⑤決定勞動法律關系存續方面的權利。主要是有權與跟職工以簽定協議方式、續訂、變更、暫停或解除勞動合同;有權在具備法定或約定條件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的對勞動者的義務主要包括:

①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

②保護職工的義務。

③幫助職工的義務。

④合理使用職工的義務。

⑤培訓職工的義務。

⑥必須執行勞動法規、勞動政策和勞動標準的義務。

⑦接受國家勞動計劃的指導,服從勞動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管理和監督的義務。

社會保險法對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何規定

社保累計交滿十五年就可以享受養老待遇的,社保可以不交的,中斷也沒關系,只要累計交滿十五年就可以了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資料、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第九十條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壹條 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資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履行繳納社保的義務。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壹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享有社會保險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用人單位應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免費查詢、核對其繳費記錄;

2.有權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3.可以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社會保險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實施社會監督;

4.對侵害自身權益和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務的行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用人單位在社保中的權利和義務及員工如何投訴

社會保險制度與勞動合同制度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要求勞動合同法規範社會保險制度的社會呼聲也比較高,因此勞動合同法應對社會保險制度所規定,但考慮到社會保險制度比較復雜,需要國家統籌安排,應由社會保險法作出具體規定,因此勞動合同法只作原則性規定。 用人單位在社保中的權利和義務 摘要: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壹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專案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員雙方供款、 *** 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方面享有哪些權利,應承擔哪些義務? 答: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 (1)向社會保險公司查詢本單位的繳費記錄; (2)要求社會保險公司提供政策、法律咨詢服務; (3)就與本單位有關的社會保險爭議向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及當時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時,有權向開發區管委會申請復議.對仲裁決定和復議決定不服,可向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 (4)對社會保險公司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用人單位應履行的義務是: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的為職工投繳社會保險費。同時承擔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給付責任,履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職工參加了有關的商業保險,是否可以不再參加社會保險? 答: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這是因為:參加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這壹義務。 至於商業保險,職工可以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和個人意願來決定是否投繳。在以社會保險為保障基礎的前提下,為提高職工的保障程度,商業性的人身保險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 員工如何投訴單位欠繳社保 摘要:關於社保用人單位應履行的義務是: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的為職工投繳社會保險費。同時承擔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給付責任,履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如果單位 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如何投訴? 法律咨詢: 我和單位在養老金的繳納上有爭議,當我找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時,他們卻讓我去找社保中心。據說現在保險征繳方面的投訴處理,跟以往有些不壹樣,這是為什麽呢? 律師解答:此文件已經幫助54 人

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規定這些義務有何意義?

專利權人根據專利法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根據中國專利法專利權人的權利主要包括:(1)禁止其他人未經其許可而實施、利用其專利。這是專利權人最根本、最重要的權利,其他權利皆由此產生。具體說,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專利權人有權阻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2)專利權人可以轉讓專利權。許可他人利用其專利,並有權收取費用;(3)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4)專利權人有權以書面宣告放棄其專利權;(5)專利權人對專利局撤銷其專利權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發明專利權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6)專利權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7)互相依賴的專利權的後壹專利權人可以申請專利局給予實施前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在給予實施前壹專利權人的專利強制許可的情況下,前壹專利權人也可以申請專利局給予實施後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8)專利權人對專利局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者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9)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的義務主要包括:(1)專利權人有實施或充分實施其專利的義務。無正當理由,專利權人須自專利申請提出之日起四年屆滿之前,或者自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三年屆滿之前,以後滿期的期間為準,實施或充分實施其專利;(2)對於強制許可,除對專利局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者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外,專利權人有配合專利局和申請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的義務;(3)專利權人是全民所有制單位的,轉讓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 中國個人或單位向外國人轉證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專利權人轉讓專利權,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才生效;專利權人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也必須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 4)重要發明創造專利的個民所有制單位專利權人有義務服從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根據國家計劃作出的實施其專利的決定,允許 *** 指定的單位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是中國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如果其專利對國家利益或公***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應用,而國務院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準決定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也存在相應的義務;(5)宣告無效的和被撤銷的專利權的專利權人應當賠償由於其惡意給他人所造成的損失;根據公平原則應當向被許可實施專利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者部分專利使用費或專利轉讓費;(6)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不按規定交納年費,其專利權終止。

更多的專利知識請檢視中國-應用-技術網

只有法才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

只有法才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 )

正確答案:×

法律是社會規範的壹種,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範體系。法律的主要內容是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法律是調整社會關系的重要手段,但並非是惟壹的手段、社會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除了法律手段之外,道德、紀律、宗教和習慣等都會作用並調整社會關系、在國家法律之外的其他社會規範的也以權利義務為內容,只是不在法律的範疇中而已。

  • 上一篇:印度為什麽可以仿制格列衛
  • 下一篇:有沒有關於聯想的故事?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