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利申請受理的條件在於申請的文件符合要求即可,具體如下:
(1)申請文件中應當含有請求書;請求書中應當表明專利申請類別、並寫明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地址。
(2)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應當有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
件中應當有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應當有
圖片或者照片和簡要說明。
(3)申請文件中使用的文字、圖形、字跡、線條等應當符合要求,且應當註意:
①申請文件的清晰度不僅要達到審查員可以清楚辨別的標準,還應當滿足文
件圖形掃描、代碼化加工的要求,斷線、文字或線條與紙張之間色差不明顯都視
為不清晰。
②如果請求書中僅是個別文字手工填寫,但字跡清晰、不會產生歧義,則可
以受理。例如,壹件申請的請求書中,申請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證號碼是手工填寫
並且字跡清晰,其余文字是打印的,則視為符合要求。
③申請文件中使用易擦塗的字跡或附圖的,例如附圖用鉛筆繪制,則不符合
受理條件。
④同時提交的其他文件中的文字可以手工填寫,但是字跡應當清晰可辨(例
如符合掃描加工的要求),不易擦塗(例如不能用鉛筆填寫),沒有塗改。
⑤申請文件中的文字應當使用簡體漢字,如果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內容主要使
用的是外文,則不能受理。例如,壹件申請,請求書中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都用
英文填寫,則不符合受理條件;又如,壹件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
中使用了大量的英文,則不符合受理條件;再如,壹件申請,請求書中的文字都
用繁體字填寫,則不符合受理條件。
但有些情況下出現外文或者繁體字也應予受理。發明名稱、申請人姓名或名
稱、發明人姓名中包含必要的外文,如發明名稱為“具有黑莓技術(Black Berry)
多功能移動電話”、申請人為“IBM 公司”等情形。此外,發明名稱、地址中僅包
含個別繁體字的,審查員也可以受理。
(4)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是否符合中華人民***
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第19 條第1 款的有關規定,其所屬國是否符合專
利法第18 條的有關規定。應當註意: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規定,主要依據請求書
中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例如,壹件申請,申請人國籍欄填寫的是“××國(外國)”,
地址欄填寫的是中國內地的地址,並且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則視為申請人在
中國內地有經常居所。
(5)申請人是我國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
專利代理是否符合規定。例如,壹件申請,其第壹申請人地址欄填寫的是中國香
港地區的地址,並且沒有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則視為不符合受理條件。
(6)分案申請是否符合要求。應當註意:
①提出的分案申請是否與原申請的類別不同。例如,申請人提交的是壹件發
明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填寫的原申請號為“20032000#####”,即原申請為實用新
型,則不予受理。
②是否作為分案申請受理,應當以申請人在請求書中是否填寫分案申請欄以
及該欄中填寫的原申請號是否是壹個真實有效的申請號為依據。例如,壹件發明
專利申請,請求書分案申請欄填寫的原申請號位數不足,則該申請不作為分案申
請受理,按壹般申請受理。
二、不會被授權的原因在於:
該申請的主題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不符合專利法第5條的規定。